学习三中全会精神仲裁委该怎么办
——坚定不移提高仲裁公信力
李智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仲裁机构作为一个准司法机构,坚定不移提高仲裁社会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仲裁机构永远追求的目标和永恒不变的主题。宝鸡仲裁委在公信力建设方面将做到:坚守一条主线,打造两支队伍,发挥三种作用,把好四个关口,处理好五种关系。
坚守一条主线即保障案件质量。仲裁案件质量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仲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关系到仲裁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认为,仲裁公信力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但保障案件质量是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根本。仲裁界评价案件质量的标准,通用的是四率,即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司法监督纠正率。我们追求三高一低。
打造两只队伍即仲裁员队伍和仲裁秘书队伍。仲裁员是仲裁的主力军,打造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首先要选好人,坚持仲裁员的品德标准和任职条件,扩大实战型、专家型仲裁员的比例,减少推行性仲裁员人数。同时,放开出口,淘汰素质、能力、责任心方面表现较弱或者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仲裁员,确保仲裁员队伍作风过硬、风清气正。其次要靠教育培训,通过任职培训、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典型示范等方式,不断强化仲裁员的为民服务观念、廉洁自律意识和公平公正理念,提高业务能力。再次是加强监督,畅通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社会监督的渠道,同时发挥仲裁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对涉及国家投资和国有资产的案件、群体性案件、政策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仲裁委要及时约谈仲裁庭,协调仲裁中出现的问题。坚持当事人对仲裁过程和仲裁案件评价制度,对当事人反馈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分析研判和反馈处理。仲裁秘书队伍建设主要是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参与仲裁工作,不断提升仲裁秘书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发挥三种作用:一是发挥承办秘书对案件程序的掌控作用,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处理及时。二是发挥仲裁员对案件实体的决定作用,确保仲裁结果公平、公正。三是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作用,及时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严把“四道关口”:一是受理关。在受理阶段严格依法审核,对案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双方是否有仲裁协议、请求是否明确具体等内容逐项审核,努力做到审核一丝不苟,受理合法有效;二是组庭关。在尊重当事人选定、尽量让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前提下,注重仲裁庭的专业搭配,发挥仲裁庭的整体优势。三是庭审关。要求办案秘书督促仲裁员庭审前仔细阅卷,准备好庭审提纲,必要时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提高庭审的效率和质量。四是裁决书审核关。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坚持由承办秘书、业务部门、秘书长逐级审核的程序,确保裁决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决结果、文字处理等都完美无缺。
处理好五种关系:一是仲裁委与仲裁庭的关系。仲裁庭是仲裁案件的主体,但仲裁文书要以仲裁委的名义发出,仲裁案件的质量最终影响仲裁委的声誉和仲裁公信力,因此,仲裁委办公室要承担服务、协调、管理、监督、把关的职能,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越俎代庖。二是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倡导和谐仲裁理念,树立多调少裁、以调为主、公平调解、调裁结合的意识。建立全程调解制度,运用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和解、裁前告知、裁后释疑等程序方法,提高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同时,禁止为了了事,无所不用其极、显失公平的调解。三是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公正与效率是我们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我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努力做到不让正义迟到。当两者冲突时,我们就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寻求最佳的结合点。四是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不仅要关注结果,而且要体现过程;发挥仲裁程序灵活的特点,促进实体争议的妥善解决。五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案件处理,既要重视法律效果,也要兼顾社会效果。不打法律白条,也不做案结事未了的裁决,力争做到既合法合理,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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